资鲸精选 | 内地、香港关于未盈利企业的上市规则对比!

来源:小兵研究 时间:2018-11-16 上市
随着歌礼制药、百济神州先后登陆港交所,截至目前已有包括信达生物、华领医药、脉搏药业等多家未盈利的生物企业向港交所递交了招股说明书,而内地近日也对未盈利企业的上市提出了一定的政策支持,因此本文将对内地、香港两地的相关要求进行对比梳理。

  随着歌礼制药、百济神州先后登陆港交所,截至目前已有包括信达生物、华领医药、脉搏药业等多家未盈利的生物企业向港交所递交了招股说明书,而内地近日也对未盈利企业的上市提出了一定的政策支持,因此本文将对内地、香港两地的相关要求进行对比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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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背景

  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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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3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通知,意见指出“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扩大开放,支持创新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证券上市”,同时明确试点企业的指导标准为“已在境外上市的大型红筹企业,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

  尚未在境外上市的创新企业(包括红筹企业和境内注册企业),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者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并未对该类企业的盈利情况提出要求。

  2

  2018年8月31日,证监会对全国人大及政协回复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实体经济企业登陆新三板市场”,“境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可以通过主办券商申请挂牌,不受所有制、行业等限制,可以尚未盈利”,强调了未盈利企业可在新三板挂牌的情况。

  3

  2018年9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提出“支持有发展潜力但尚未盈利的创新型企业登陆A股、新三板或四板市场”,将未盈利企业的上市市场进一步扩大至A股、新三板或四板市场。

  香港:

  2018年4月24日,港交所正式公布《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的咨询总结,对于生物科技公司,指出“容许未能通过财务资格测试的生物科技公司(包括未有收益或盈利的公司)来港上市”,明确了未盈利的企业可以赴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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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主体

  内地:

  根据《若干意见》,证监会将选取符合国家战略、具有核心竞争力、市场认可度高的生物医药、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作为试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受理审核试点企业在境内发行股票或者存托凭证,范围较广。

  香港:

  港交所仅将未盈利主体公司限定在生物科技企业,而新上市规则第十八A章中明确,生物科技公司指“主要从事生物科技产品研发、应用或商业化发展展的公司”。

  两者对比发现,内地对于属于生物医药、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在内的多种高新技术公司均有相应的政策鼓励,而香港目前仅对生物科技公司开放未盈利上市的条件,内地虽然没有未盈利企业已经成功过会的例子,但政策上的企业范围较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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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要求

  内地:

  《若干意见》指出试点企业的适用标准,第一种对企业的市值或营业收入提出了明确的红线,“已在境外上市的大型红筹企业,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尚未在境外上市的创新企业(包括红筹企业和境内注册企业),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

  第二种标准则未进行明确的数值约束,“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同时“试点企业具体标准由证监会制定”。

  香港:

  新的上市规则中,对企业的市值、运营年限、营运资金等均提出的具体的要求。

  市值方面“上市时的市值至少达15 亿港元”;

  运营年限上“上市前已由大致相同的管理层经营现有的业务至少两个会计年度”;

  营运资金方面“确保申请人有充足的营运资金(包括计入新申请人首次上市的所得款项),足可应付集团由上市文件刊发日期起计至少十二个月所需开支的至少 125%”。

  同时,《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中,规定“生物科技公司必须至少有一支核心产品已通过概念阶段”,且“上市前最少十二个月一直从事核心产品的研发”,“上市集资主要做研发用途”。

  因此,在上市要求方面,目前港交所的规则要更为具体明确。

  ■来源:小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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