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贵鸟等六家债券发行人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来源:中国金融信息网 时间:2019-06-03 募资事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近日公告对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五洲国际装饰城有限公司、洪业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债券发行人实施了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近日公告对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五洲国际装饰城有限公司、洪业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债券发行人实施了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据上交所称,此次被予以通报批评的6家发行人,不同程度存在未按规定履行信用风险管理义务的违规行为,具体情形包括怠于履行有利于推进化解处置的相关承诺、未按规定制定并实施风险化解和处置预案、未及时进行风险预警或披露风险化解处置进展情况、未按规定配合受托管理人开展风险管理工作、未及时披露定期报告等。另外,发行人的个别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勤勉尽责推动发行人履行义务或承诺,怠于或拒不配合其他机构、个人的正常履职或维权诉求,影响了发行人信用风险化解处置工作的有效推进。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的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上交所也采取了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据新华财经观察,上述债券发行人此前均爆出债务危机,并不同程度出现信用违约风险。

  以富贵鸟为例,2018年上半年,“14富贵鸟”和“16富贵01”两只债券相继出现实质性违约,涉及本金21亿元。根据国泰君安发布的最新“14富贵鸟”债券受托管理报告披露,发行人近日收到上交所于2019年5月22日出具的《关于对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19﹞29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根据《决定书》,鉴于发行人未按规定履行信用风险管理义务、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以及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的事项与实际情况不符,上交所对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林和平予以通报批评。

  受托管理报告还显示,债权人近日对《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书面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统计结果显示,同意人数未过半数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未达相应债权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结果为不通过。

  除此以外,富贵鸟还于2019年1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交所对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对董事会主席林和平、董事林荣河、时任董事林和狮及时任董事洪辉煌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0 0 0
上一篇

下一篇

发布评论
用户评论
  • img 用户名称 2018-12-31

你可能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