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鲸精选 | IPO净利润红线:9家真实案例告诉你,只有五毛钱关系!

来源:前瞻IPO 时间:2018-09-18 上市
2018年上半年广为流传的两个IPO新的监管要求:第一个是IPO在审企业,近三年净利润合计要超过1个亿,且最后一年超过5000万,不达标的,要么选择撤回,或者接受现场检查;第二个是IPO新申报的企业,主板要求最近一年净利润超过8000万,创业板不低于5000万。

  2018年上半年广为流传的两个IPO新的监管要求:第一个是IPO在审企业,近三年净利润合计要超过1个亿,且最后一年超过5000万,不达标的,要么选择撤回,或者接受现场检查;第二个是IPO新申报的企业,主板要求最近一年净利润超过8000万,创业板不低于5000万。

  今年5月1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对此公开表示:“我会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对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发企业进行审核,审核政策始终没有变化。”

  证监会虽然做了“辟谣”,但仍有报道称,不少IPO撤回的公司是由于其真实业绩不达标被劝退。从上半年撤回IPO申请的公司来看,财务指标不合格是显著特征,大多数近三年净利润合计不到1个亿,且最后一年不足5000万,或者净利润满足要求,但业绩出现下滑等。不得不承认,净利润对IPO审核有着重要影响。

  前瞻君通过整理2018年上半年IPO审核情况发现:上半年也存在着净利润没达到红线(最后一年主板8000万,创业板5000万),却依旧可以顺利过会的企业(2家案例);同样的也存在着最近一年净利润过亿,却依旧被否的IPO企业(7家案例)。

  最后发现:净利5000万、8000万、一个亿都不是IPO审核红线;和IPO是否能够过会,净利润没有硬性指标。但净利润游离在3000万左右的很危险。

  下面我们再次回到这些企业的审核现场……

  01

  最后一年净利润未达红线,却通过审核的企业(2家)

  2018上半年的审核情况中,存在着2家最后一年净利润未达红线,却依旧通过审核的IPO企业。分别是汉嘉设计集团和浙江泰林生物技术。

IPO净利润红线:9家真实案例告诉你,只有五毛钱关系!

  (注:方便计算,上面数据未采取扣非净利)数据来源:招股书,制图:前瞻IPO

  一、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7日上会获通过。

  利润表数据如下:

IPO净利润红线:9家真实案例告诉你,只有五毛钱关系!

发审委主要询问问题:

  1、2014-2016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存在小幅波动,2017年营业收入增长了44.7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了26.85%。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下游房地产业调控政策及市场情况、可比上市公司情况等,说明报告期业务收入结构变化、业绩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017年业绩大幅增长的可持续性,是否存在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因素;(2)说明2017年新增EPC总承包业务在手合同的主要内容、金额及期限,对发行人原有业务模式、盈利能力的影响,EPC业务收入确认方法,不同项目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2017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增长较快的情况下,销售费用与2016年基本持平的原因及合理性;(4)说明设计费收入的主要定价原则和依据。

  2、发行人前次IPO否决后对成本核算系统进行了整改。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对上次申报否决理由涉及主要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2)新建的工时管理系统、ERP系统日常运行情况,相关成本、费用的归集、分配、结转过程,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3)期末对尚未完工的设计劳务分阶段归集和分摊的设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对期间业绩的影响;(4)报告期内核心员工变化情况,员工人数和薪酬均呈下降趋势的原因及合理性,各期人力成本的变化及对业绩的影响,项目奖金核算与发放的内部政策、会计处理,是否存在跨期调整;(5)在业主指定的外协项目中是否依赖外协单位获取项目,是否存在外协单位为发行人分担成本的情形。

  3、报告期发行人应收账款持续增加且余额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持续增加,尤其是账龄2-5年的应收账款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2)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应收账款的逾期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是否谨慎、充分,相关会计政策和估计是否前后一致。

  4、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部分企业在业务上相关联,并存在经常性关联交易。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与前述关联方主营业务的具体差异,经营范围是否存在重合或交叉,是否存在同业竞争;(2)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3)前述关联方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上是否完全独立,是否存在为发行人分担成本、费用情形。

  IPO能顺利通过的主要原因分析:

  报告期营收和净利润增长较大,持续盈利能力强;发行人前次IPO否决后对成本核算系统进行了整改,相关问题得到解决,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应收账款持续增加且余额较大,能解释原因及合理性;关联交易问题,能够解释不存在同业竞争,证明独立性。

  如果说:上面的汉嘉设计之所以能过会,是因为净利润距离5000万的“红线”靠近,影响不大。

  那么下面泰林生物这家企业,则是“净利不达红线也过会”的最典型案例!

  二、浙江泰林生物技术

  2018年1月3日上会获通过。

  利润表数据如下:

IPO净利润红线:9家真实案例告诉你,只有五毛钱关系!

发审委主要询问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持续增加而净利润大幅下滑,投资收益占营业利润的比例较高,2016年和2017年1-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且金额较大。2017年1-11月经营活动现金流仍为负。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占比70%以上,客户集中度较高。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所处行业地位、行业整体发展趋势及主要客户市场地位的变化情况,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说明未来经营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化,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201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2014年度增长的情况下,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智能手机行业发展趋势并对比发行人上一年度同期经营情况,说明2017年度盈利预测报告的谨慎性和可实现性。

  2、报告期内,小米公司成为发行人关联方后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逐年增长,其中技术服务收入中的提成和技术开发测试收入毛利率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前述交易的必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是否符合小米公司出具的“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股份公司之间产生不必要的交易事项”的承诺;(2)发行人为小米公司按产品出货量提成收费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发行人上述业务在小米公司同类业务中所占比重,发行人与小米公司约定的协议有效期限,是否可持续。

  3、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各期的业务收入变化较大。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主要手机客户年度销量排名变化说明报告期各期业务收入变化趋势是否与其一致;(2)说明与联想集团同时存在B/S和整机散料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联想集团、HTC手机市场份额的变化趋势,说明B/S业务是否具有可持续性;(4)说明未将该等模式视同于实质上的委托加工按净额法反映的理由和原因,招股说明书是否充分揭示上述模式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重大影响;(5)说明发行人与联想集团的交易金额占其同类业务的比例及变化趋势,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对其存在重大依赖。

  4、发行人主要资产系收购自新加坡上市公司龙旗控股。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先骏国际收购Mobell公司100%股权所涉及的3,952万美元境外借款的具体情况及清偿安排,如涉及境内资金,请说明是否履行了境内相关审批程序;(2)MOBELL公司将其持有的龙旗有限全部股权转让予昆山龙旗、昆山龙飞、昆山云睿、昆山远业、昆山永灿、昆山仁迅、昆山弘道、昆山旗壮、昆山旗志、昆山旗凌、昆山旗云的转让价格、定价依据、受让方相关资金来源及实际支付情况。

  5、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占营业收入和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此外,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中发生的供应商赔偿金额逐期增大。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不同产品销售政策、结构、信用政策以及季节性销售情况说明应收账款较高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占收入比重大幅增长的原因;(2)结合相关协议中关于赔偿支出认定标准、定价协商机制、赔偿支出认定时点的确定等关键性条款,说明报告期内赔偿支出逐期增大的原因,赔偿支出的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报告期各期有无存在应赔偿尚未赔偿的情形,对供应商管理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IPO能顺利通过的主要原因分析:

  营业收入持续增加而净利润大幅下滑,客户集中度较高,但能解释未来经营情况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保证持续盈利能力;发行人与小米公司关联交易增多,但小米公司出具了证明承诺减少不必要的交易,约定的协议有效期限可持续等;能够解释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占收入比重大幅增长的原因。发行人的这些问题都没有对IPO造成实质障碍。

  02

  最后一年净利润过亿,却被否企业(7家)

  2018上半年中,最后一年净利润过亿,但依旧被否的IPO企业有7家:分别是中和药业,新时空科技,中视电传传媒,航天模塑,华达新型材料,安佑生物,立中集团。

IPO净利润红线:9家真实案例告诉你,只有五毛钱关系!

以上数据为净利润数据,来源:招股书,制图:前瞻IPO

  一、海南中和药业

  2018年4月17日上会被否。

  利润表数据:

IPO净利润红线:9家真实案例告诉你,只有五毛钱关系!

发审委主要询问问题:

  1、发行人产品销售以经销商和配送商模式为主,报告期配送商模式下的销售占比逐年提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经销商、配送商的选择标准,与发行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关协议、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2)报告期经销商、配送商数量、配送商平均销售金额等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3)报告期主要经销商和配送商的进销存情况,是否实现最终销售,是否存在囤货情况;(4)销售模式变化对公司经营策略、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趋势的影响。

  2、发行人报告期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上升,综合毛利率分别为83.65%、86.41%和89.35%,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增长、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2)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不同销售模式及“两票制”对主要产品毛利率的影响。

  3、发行人报告期销售费用率较高且逐年增长,业务推广费占比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合作推广服务商的选取标准,相关协议、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2)报告期合作推广服务商服务情况,主要市场推广模式、市场推广工作内容、付费标准等;(3)报告期业务推广费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否与收入和业务规模相匹配;(4)报告期学术会议从2015年的332次增长到2017年的2676次的原因及合理性,学术会议相关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5)业务推广费使用是否存在不当利益安排,是否能够有效防范商业贿赂风险,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4、发行人管理费用率明显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管理费用率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2)公司管理人员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及合理性;(3)报告期研发投入较少的原因及影响。

  5、发行人曾存在境外投资架构搭建及拆除的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境外投资架构搭建及拆除的背景、原因及具体过程;(2)所涉事宜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涉及的相关税费是否已足额缴纳,是否按规定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崔学云办理外汇补登记手续是否合法合规;(3)搭建境外投资架构中存在不符合外资并购审批相关规定的情形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IPO被否的主要关注点分析:

  配送商模式下的销售占比逐年提高,对公司经营策略、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趋势的影响;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增长、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质疑业务推广费使用是否存在不当利益安排,是否能够有效防范商业贿赂风险,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二、北京新时空科技

  2018年2月7日上会被否。

  利润表数据:

IPO净利润红线:9家真实案例告诉你,只有五毛钱关系!

发审委主要询问问题:

  1、报告期发行人存在向无劳务分包资质单位采购劳务的情形,2015年前10名劳务分包单位中,向无劳务分包资质单位的采购金额占比为50.84%。报告期发行人项目分布各地,但主要劳务分包商为北京企业。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项目分布在各地,但主要劳务分包商为北京企业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实为自身员工而由劳务分包企业代为开票的情况,该等北京的劳务分包商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劳务分包是否存在行政处罚风险,该等情形是否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2、报告期发行人存在应履行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签订的合同,2017年第四季度2个应当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项目无中标文件,部分项目在中标前存在发生项目成本的情况。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项目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是否存在因招投标行为被处罚的情形;(2)应当履行招投标程序的工程施工项目仅提供招投标文件、无中标文件的原因及合理性;(3)未履行招投标程序项目是否存在无效风险,发行人是否会遭受相关损失。

  3、报告期发行人存在向关联方北京友邦建安劳务分包有限公司采购外包劳务的情况;还存在从事发行人相似、相近或同类业务的关联方,后分别通过股权转让、注销等方式消除关联方关系。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该等关联方是否实际由发行人或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相关的股权转让是否真实,是否存在代持行为;(2)有无通过该等公司替发行人承担或变相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4、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增速不一致。综合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且趋势不一致。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净利润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净利润同比增幅与营业收入增幅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2)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5、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主要以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为主,存货净额逐年上升,发行人并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发行人应收账款逐年上升。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存货净额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2)应收账款增长较快的原因和合理性;(3)发行人信用政策和主要客户信用期是否存在变更,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增加业务收入的情况;(4)各期逾期应收账款回收是否存在异常,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审慎、充分。

  IPO被否的主要关注点分析:

  向无劳务分包资质单位采购劳务;关联关系;关联方问题,相关的股权转让是否真实,是否存在代持行为;未履行招投标程序项目是否存在无效风险,发行人是否会遭受相关损失;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增速不一致,综合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且趋势不一致。

  三、北京中视电传传媒广告

  2018年5月29日上会被否。

  利润表数据:

IPO净利润红线:9家真实案例告诉你,只有五毛钱关系!

发审委主要询问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供应商为央视和央影,向二者采购占比合计分别为89.40%、90.85%和97.46%。发行人与央视和央影签署的采购合同均为一年期合同。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与央视、央影等合作关系的稳定性,是否存在被其他广告代理商替代的风险;(2)发行人业务对央视和央影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是否具备对外独立开展业务的能力;(3)获取广告资源的方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或不正当竞争情形;(4)互联网等新媒体广告对发行人业务及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发行人的应对措施。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逐年下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毛利率变动较大的原因;媒介代理业务及客户代理业务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2)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3)报告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项目的变动趋势与业务收入增长、实际业务情况是否匹配,是否存在少计费用的情况;(4)期间费用率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3、发行人报告期返利金额较大,返利政策的执行对发行人经营业绩构成重要影响。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相关合同(协议)中返利条款的主要内容,不同客户(供应商)的返利政策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同一客户(供应商)的返利政策报告期是否发生重大变化;(2)报告期主要客户(供应商)返利政策的执行情况;(3)发行人返利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4)是否存在返利长期挂账的情况。

  4、发行人认定实际控制人为李学慧,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58.56%的股份,李学慧及其家族成员合计控制82.64%的股份;发行人历史上存在股权代持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未将其他家族成员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依据及合理性,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2)股权代持原因,是否已清理完毕,是否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方法,并发表核查意见。

  5、发行人2016年支付了299.02万元的税收滞纳金。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补缴税款的金额及原因,是否因此受到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2)追溯调整2016年补缴所得税额至2014年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IPO被否的主要关注点分析:

  对央视和央影是存在重大依赖;质疑存在商业贿赂或不正当竞争情形;返利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将其他家族成员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依据及合理性;股权代持问题。

  四、成都航天模塑

  2018年4月17日上会被否。

  利润表数据:

IPO净利润红线:9家真实案例告诉你,只有五毛钱关系!

发审委主要询问问题:

  1、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万欣科技、九鼎科技、天德减震、航天世源等公司从事汽车金属零部件业务。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市场特点、重合客户、产品和技术替代性等,说明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情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采取确保不产生同业竞争的制度安排及其有效性。

  2、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发行人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外协成本的构成、定价政策等情况,说明外协单位成本异常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管理费用明显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具体原因、合理性和可持续性,成本费用核查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关联方或者第三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代垫费用的情形;(4)说明报告期内生产人员人数、平均薪酬、产量变动情况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生产人员薪酬以调节各期成本费用的情形。

  3、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收益主要来自于持股50%的参股公司武汉燎原。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对武汉燎原股权历次转让、收购且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2012年起发行人认定不再对武汉燎原实际控制的原因及合理性,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是否符合业务实质及企业会计准则规定;(3)2017年投资收益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利润构成及主要来源,是否存在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2)报告期各期业务收入中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利润金额较大,占扣非后净利润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3)销售原材料给外协厂商的业务性质,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业务实质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采购改性塑料粒子后原价向关联方八菱龙兴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

  5、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性模具金额较大,分别列示为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生产性模具数量的增减是否与发行人产能、产量相匹配,模具销售收入增长但毛利率持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2)生产性模具在客户下发量产通知书时转为固定资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生产性模具折旧摊销与减值计提是否稳健。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

  IPO被否的主要关注点分析:

  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生产人员薪酬以调节各期成本费用的情形;股权问题;会计准则问题;模具销售收入增长但毛利率持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五、浙江华达新型材料

  2018年2月6日上会被否。

  利润表数据:

IPO净利润红线:9家真实案例告诉你,只有五毛钱关系!

发审委主要询问问题:

  1、2014年至2017年1-9月,发行人主营产品彩色涂层板第一大客户均为关联方普银金属,销售金额和占比均呈逐年上升趋势。普银金属持有发行人子公司普银板业25%股权,普银金属实际控制人严晓东又持有发行人股东恒进投资19.42%投资份额(恒进投资持有发行人2.15%的股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通过普银金属进行采购和分销的原因及合理性;(2)发行人对普银金属的销售价格与年度平均销售价格存在差异,相关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对发行人利润产生较大影响,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发行人是否对普银金属存在重大依赖;(3)普银金属采购发行人产品后终端销售情况,下游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客户是否重叠,普银金属境内外销售是否真实。

  2、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逐年小幅上升,但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2015、2016年净利润同比增幅显著高于营业收入。同时,2015年,发行人冷轧板、热镀锌铝板产量同比增长,但同期用水总量同比下降。请发行人代表根据主要产品类型,结合销售单价、主要原材料价格、单位人工、制造费用等因素说明:(1)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上升,但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2)净利润同比增幅显著高于营业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

  3、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规模逐年增加,存货周转率逐年下降,但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内存货规模大幅增加、存货周转率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存货规模变化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政策是否谨慎,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4、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较大,分别为4,181.96万元、15,010.49万元、-1,305.44万元、81.11万元,且与当期净利润金额不匹配。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各期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报告期各期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销售政策、采购政策、信用政策变化情形相匹配。

  5、报告期内,发行人累计向子公司硕强贸易开具3.8亿元无真实交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通过子公司硕强贸易周转贷款6.7亿元,同时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硕强贸易还存在对关联方大额资金拆出的情况。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上述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周转贷款行为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违法违规、影响销售真实性及收入确认准确性的情形;(2)关联方中存在数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报告期内占用发行人资金的行为,发行人是否已采取了切实有效措施避免资金占用的再次发生;(3)发行人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是否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

  IPO被否的主要关注点分析:

  相关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对发行人利润产生较大影响,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发行人是否对普银金属存在重大依赖;主营业务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存货周转率逐年下降,但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对关联方大额资金拆出,质疑利益输送。

  六、安佑生物科技集团

  2018年1月23日上会被否。

  利润表数据:

IPO净利润红线:9家真实案例告诉你,只有五毛钱关系!

发审委主要询问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因环保违规被处以8项行政处罚,因安全生产问题被处以3项行政处罚,并有规划、消防、税务、农业、畜牧等部门多项处罚,且在报告期后期仍持续发生。发行人的部分养猪场尚未办理完毕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部分养猪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在出租方名下,部分养猪场已取得环评批复但未取得环评验收,部分养猪场未取得环评批复和环评验收,部分养猪场待办理排污许可证。发行人2012年至今收购了47家公司,但报告期内行政管理人员人数逐年减少。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报告期内频繁受到处罚的原因,相关养猪场未来持续经营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关处罚、证照瑕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2)结合相关养猪场对应的经营与财务情况,说明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及生猪养殖业务的影响;(3)说明发行人管理子公司数量逐年增加但行政管理人员逐年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4)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已建立全面有效的内控制度,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已有效执行。

  2、发行人拥有的部分房产及土地尚未取得权属证书,还存在部分无法办理权属证明的情形、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情形、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的情形。发行人租赁的国有划拨地存在法律瑕疵,租赁的多处农村集体土地存在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程序瑕疵。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未来持续使用前述房产及土地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和其他法律风险,该等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2)前述瑕疵房产及土地对发行人经营与财务情况的影响;(3)金坛猪场相关租赁资产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入账的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出租方破产进展及对发行人该猪场生产经营的影响,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充分。

  3、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波动。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配合饲料中教保料毛利率显著高于一般饲料的原因及其合理性,配合饲料毛利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2)养殖业务毛利率波动较大、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是否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3)各年外购猪苗采购与销售之间的勾稽关系,2017年药品采购下降与收入之间的勾稽关系。

  4、发行人销售模式以经销为主,饲料业务经销商收入和数量较为稳定,生猪业务经销收入和猪贩子数量增长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生猪经销商2014-2016年增长较快、但2017年大幅下滑的原因;(2)发行人与经销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交易价格不公允的情形;(3)报告期各期经销商库存情况及后续销售情况;(4)饲料板块经由第三方回款金额逐年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

  5、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报告期各期养殖场数量、存栏数、人均管理商品猪数量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存货中的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余额逐年快速增长的原因;(2)说明报告期末部分养殖场密度高达2头/平方米的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发行人划分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消耗性生物资产非成熟和成熟的标准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一致;(4)说明报告期各期对自有猪场和契养猪场的生物性资产盘点情况,盘点结果是否存在异常;(5)结合报告期各期生猪市场价格的波动变化情况、生猪存活率等因素,说明报告期内2014年末和2017年6月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而2015年末和2016年末未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和合理性。

  IPO被否的主要关注点分析:

  多起行政处罚,影响未来持续经营;瑕疵房产及土地涉及违法违规;会计准则问题;毛利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关联关系;内控制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问题。

  七、天津立中集团

  2018年1月16日上会被否。

  利润表如下:

IPO净利润红线:9家真实案例告诉你,只有五毛钱关系!

发审委主要询问问题:

  1、新加坡立中2005年10月境外上市、2015年11月境外退市,新加坡立中将其持有的保定车轮25%股权等转让给立中有限,以零对价将立中有限75%股权转让给天津企管、25%股权转让给香港臧氏。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上述行为是否符合境外投资、返程投资、外汇管理等方面的有关规定,是否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是否履行了各项法律程序,所涉各方主体相关资金的来源是否合法,所涉各方主体是否履行了缴纳所得税的义务。

  2、2016年,四通新材拟发行股份购买天津企管的股权,天津企管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被臧氏家族实际控制。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天津企管重组时控制的主要资产与发行人现有资产的异同,主要财务数据的差异原因;(2)四通新材2016年1月停牌拟重组,11月终止重组,说明重组前一个月立中有限注册资本由3.9亿元增加至10.1亿元、重组终止后一个月整体变更减资至2.4亿元的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终止该重组事项的原因。

  3、报告期内,发行人原始财务报表和申报财务报表存在差异。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众多,与发行人之间存在上下游关系,为同一产业链上不同环节。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与上述关联方在采购、销售渠道上的关联性,是否存在共同的供应商、客户,上述关联方与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客户在资金、业务上的往来情况,发行人与上述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成本、费用分担或混同的情形,发行人在业务、资产、技术、人员等方面是否与关联方完全独立;(2)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众多主体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不存在同业竞争的依据。

  5、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发行人业务模式,说明库存商品余额较大且2016年、2017年上半年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存货减值准备是否充分计提;(2)说明2016年末应收账款大幅增加及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与主要客户的信用期是否发生变化,相关交易的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3)说明2016年、2017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远低于当期净利润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是否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4)说明发行人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具体原因、合理性和可持续性,成本费用是否真实、准确、完整;(5)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远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的合理性。

  IPO被否的主要关注点分析:

  新加坡立中境外上市、退市,股权转让等过程是否合法合规;终止重组事项的原因;会计准则问题;关联方、同业竞争问题;库存商品余额较大、应收账款大幅增加及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原因;资产负债率远高于同行业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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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mg 用户名称 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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