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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三大体系
企业价值评估是一项综合性的资产、权益评估,是对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的过程。目前国际上通行的评估方法主要分为收益法、成本法和市场法三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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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法
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至某特定日期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
其理论基础是经济学原理中的贴现理论,即一项资产的价值是利用它所能获取的未来收益的现值,其折现率反映了投资该项资产并获得收益的风险的回报率。
收益法的主要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量法、内部收益率法、CAPM模型和EVA估价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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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
是在目标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基础上,通过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从而确定评估对象价值。
理论基础在于任何一个理性人对某项资产的支付价格将不会高于重置或者购买相同用途替代品的价格。主要方法为重置成本(成本加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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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法
是将评估对象与可参考企业或者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对比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
其应用前提是假设在一个完全市场上相似的资产一定会有相似的价格。市场法中常用的方法是参考企业比较法、并购案例比较法和市盈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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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价值评估和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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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货币时间价值的贴现现金流量法
企业资产创造的现金流量也称自由现金流,它们是在一段时期内由以资产为基础的营业活动或投资活动创造的。但是未来时期的现金流是具有时间价值的,在考虑远期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时候,需要将其潜在的时间价值剔除,因此要采用适当的贴现率进行折现。
DCF方法的关键在于确定未来现金流和贴现率。该方法的应用前提是企业的持续经营和未来现金流的可预测性。DCF法的局限性在于只能估算已经公开的投资机会和现有业务未来的增长所能产生的现金流的价值,没有考虑在不确定性环境下的各种投资机会,而这种投资机会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和影响企业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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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收益为零的内部收益率法
内部收益率就是使企业投资净现值为零的那个贴现率。它具有DCF法的一部分特征,实务中最为经常被用来代替DCF法。
它的基本原理是试图找出一个数值概括出企业投资的特性。内部收益率本身不受资本市场利息率的影响,完全取决于企业的现金流量,反映了企业内部所固有的特性。
但是内部收益率法只能告诉投资者被评估企业值不值得投资,却并不知道值得多少钱投资。而且内部收益率法在面对投资型企业和融资型企业时其判定法则正好相反:对于投资型企业,当内部收益率大于贴现率时,企业适合投资;当内部收益率小于贴现率时,企业不值得投资;融资型企业则不然。
一般而言,对于企业的投资或者并购,投资方不仅想知道目标企业值不值得投资,更希望了解目标企业的整体价值。而内部收益率法对于后者却无法满足,因此,该方法更多的应用于单个项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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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市场下风险资产价值评估的CAPM模型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最初的目的是为了对风险资产(如股票)进行估价。但股票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购进股票后获得收益的风险程度。
其性质类似于风险投资,二者都是将未来收益按照风险报酬率进行折现。因此CAPM模型在对股票估价的同时也可以用来决定风险投资项目的贴现率。
资产的期望收益率取决于无风险收益率、市场组合收益率还有相关系数的大小。其中无风险收益率讲的是投资于最安全资产比如存款或者购买国债时的收益率;市场组合收益率是市场上所有证券品种加权后的平均收益率,代表的是市场的平均收益水平;相关系数表示投资者所购买的资产跟市场整体水平之间的关联性大小。
所以,该方法的本质在于研究单项资产跟市场整体之间的相关性。
CAPM模型的推导和应用是有严格前提的,对市场和投资者等都有苛刻的规定。在中国证券市场有待继续完善的前提下,CAPM模型的应用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是其核心思想却值得借鉴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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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资本机会成本的EVA评估法
EVA是近年来在国外比较流行的用于评价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和管理绩效的重要指标,将EVA的核心思想引入价值评估领域,可以用于评估企业价值。
在基于EVA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中,企业价值等于投资资本加上未来年份EVA的现值,
即:企业价值=投资资本+预期EVA的现值。
根据斯腾·斯特的解释,EVA是指企业资本收益与资本机会成本之间的差额。
即:
EVA=税后营业净利润-资本总成本=投资资本×(投资资本回报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
EVA评估法不仅考虑到企业的资本盈利能力,同时深入洞察企业资本应用的机会成本。通过将机会成本纳入该体系而考察企业管理者从优选择项目的能力。但是,对企业机会成本的把握成为该方法的重点和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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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1+1=2」规律的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将被评估企业视为各种生产要素的组合体,在对各项资产清查核实的基础上,逐一对各项可确指资产进行评估,并确认企业是否存在商誉或经济性损耗,将各单项可确认资产评估值加总后再加上企业的商誉或减去经济性损耗,就可以得到企业价值的评估值。
即:
企业整体资产价值=∑单项可确指资产评估值+商誉(或-经济性损耗)。
重置成本法最基本的原理类似于等式「1+1=2」,认为企业价值就是各个单项资产的简单加总。
因此该方法的一个重大缺陷是忽略了不同资产之间的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也就是说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往往是「1+1〉2」,企业的整体价值是要大于单项资产评估值的加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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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企业比较法和并购案例比较法
参考企业比较法和并购案例比较法通过对比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和地位的标杆对象,获取其财务和经营数据进行分析,乘以适当的价值比率或经济指标,从而得出评估对象价值。
但是在现实中,很难找到一个跟被评估企业具有相同风险和相同结构的标杆对象,因此,参考企业比较法和并购案例比较法一般都会按照多重维度对企业价值表现的不同方面进行拆分,并根据每一部分与整体价值的相关性强弱确定权重。
即:
被评估企业价值=(a×被评估企业维度1/标杆企业维度1+b×被评估企业维度2/标杆企业维度2+…)×标杆企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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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市值评估的市盈率乘数法
市盈率乘数法是专门针对上市公司价值评估的。
即:
被评估企业股票价格=同类型公司平均市盈率×被评估企业股票每股收益。
运用市盈率乘数法评估企业价值,需要有一个较为完善发达的证券交易市场,还要有行业部门齐全且足够数量的上市公司。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距离完全市场还有一定距离,同时国内上市公司在股权设置和结构等方面又有较大差异,现阶段来讲,市盈率乘数法仅作为企业价值评估的辅助体系,暂时不适合作为独立方法对企业进行整体价值评估。但是在国外市场上,该方法的应用较为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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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企业价值股评体系的利弊
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由于历史原因,成本法成为了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首选方法和主要方法广泛使用。但成本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也存在着各种利弊。有利之处主要是将企业的各项资产逐一进行评估然后加和得出企业价值,简便易行。不利之处主要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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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了单项资产与整体资产的区别。
凡是整体性资产都具有综合获利能力,整体资产是由单项资产构成的,但却不是单项资产的简单加总。企业中的各类单项资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资产以及规范的组织结构来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成本加和法显然无法反映组织这些单项资产的人力资产及企业组织的价值。
因此,采用成本法确定企业评估值,仅仅包含了有形资产和可确指无形资产的价值,无法体现作为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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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充分体现企业价值评估的评价功能。
企业价值本来可以通过对企业未来的经营情况、收益能力的预测来进行评价。而成本法只是从资产购建的角度来评估企业的价值,没有考虑企业的运行效率和经营业绩,在这种情况下,假如同一时期的同一类企业的原始投资额相同,则无论其效益好坏,评估值都将趋向一致。这个结果是与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相违背的。
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是国际公认的三大价值评估方法,也是我国价值评估理论和实践中普遍认可、采用的评估方法。就方法本身而言,并无哪种方法有绝对的优势,就具体的评估项目而言,由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不同,要恰当地选择一种或多种评估方法。因为企业价值评估的目的是为了给市场交易或管理决策提供标准或参考。评估价值的公允性、客观性都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