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合伙人股权的进入机制和退出机制!(推荐阅读!)

来源:中国投行俱乐部 时间:2019-08-15 商业管理
对于技术NB、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兼职人员,我们建议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发放少量股权(股权来源于期权池),而不是按照合伙人的标准配备大量股权。

  在公司发展的不同阶段,创业者都会面临公司股权架构设计问题。如何搭班子?团队利益如何分配?公司如何治理?企业这些最核心的问题,都跟同一件事相关:公司股权架构。

  1、合伙人合伙创业第一天,就会面临股权架构设计问题(合伙人股权设计);

  2、公司早期要引入天使资金,会面临股权架构设计问题(天使融资);

  3、公司有三五十号人,要激励中层管理与重要技术人员和公司长期走下去,会面临股权架构设计问题(员工股权激励);

  4、公司需要招兵买马、跑马圈地,加速发展,引入A轮、B轮、C轮投资人,……IPO时,会面临股权架构设计问题(创业股权融资);

  5、公司足够NB,做到BAT的体量,需要把大公司做小,把老企业做新,也会面临股权架构设计问题(内部孵化、阿米巴经营)。

  刚成立的创业团队该如何设计公司的股权结构,尤其是创业合伙人的股权结构,一直都是一个最为困扰创业者的问题。当然里面的坑不仅多,而且深。在我们服务创业企业的过程中,我们见过各种版本合伙人股权战争的故事,也帮创业朋友处理过各类股权战争的事故。我们发现,合伙人之间之所以频繁爆发股权战争或闹剧,是因为他们既没有合伙人股权的进入机制,也没有合伙人股权的退出机制。这就好比是,两口子不明不白结了婚。婚后发现,双方完全是两个物种,想离婚时,却发现不知道该怎么离婚,甚至这婚还离不了。

  一、合伙人股权的进入机制

  合伙人股权的进入机制,即结婚机制。

  要做好合伙人股权的进入机制,先得想明白什么是合伙人?我们认为的合伙人,是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有3-5年全职投入预期的公司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

  合伙人是公司最大的贡献者,也是主要参与分配股权的人。合伙关系是接近于婚姻关系的[长期][强关系]的[深度]绑定。合伙之后,公司的大小事情,合伙人之间都得商量着来,重大事件,甚至还得合伙人同意。公司赚的每一分钱,不管是否和合伙人直接相关,大家都按照事先约定好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找什么样的合伙人?

  对于什么样的人,适合做合伙人,建议考虑4个因素:一是互相信任,二是能力互补,三是全职出力,四是必须有现金贡献。

  互相信任。你在学习如何设计股权时,你的合伙人可能在学习,如何不被你设计?你真心喜欢这样么?创业团队要在具体事情上磨合过,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欣赏你优点,接受你缺点,有基本信任。

  能力互补。刘备、曹操、孙权哥三合伙创业,老大+老大的股权结构,怎么分?刘备和关羽、张飞、诸葛亮合伙创业,这种老大+老二的股权结构,就相对好分。老大+老二的结构,也可理解为华为任正非的用人之道-----“狼狈为坚”

  老大,即狼的标准,必须敢于进攻,清晰地理解公司的战略方向,对工作有周密的策划,有决心、有意志、有毅力,富于自我牺牲精神,能带领团队,不断地实现新的突破。

  老二,即狈的行为,精于管理,通过精细化的管理,撕开口子后,要能精耕细作,守得住,具备正确的执行力,来实施组织意图。能力互补,除了身份定位,还需要考虑是团队内部的分工,如腾讯五虎分工清晰明确,马化腾负责产品与产品,张志东负责技术,曾李青负责销售。

  全职+现金贡献。工作时间上的投入,是创始人对公司最主要、最重要的贡献。现金对于“初创阶段”的创业企业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公司发展壮大、前景明朗之后,有很多投资人愿意向公司投资,因为资金有更多的可选择融资来源,所以资金的重要性其实是降低了。但是在“初创阶段”,企业前景不定,并没有太多人愿意向公司投资,此时向公司投入现金的作用就会意义非凡。

  股权该怎么分?

  过去,股权分配的核心甚至唯一依据是,出多少钱。「钱」是最大变量。

  现在,「人」是最大变量。只出钱不出力或少出力的投资人是否遵守“投大钱,占小股”,已经成为判断其是否在专业投资人阵营的标准。

  根据创业团队的贡献大小与分工,绝对控股型、相对控股型、不控股型三种模型供参考。

  绝对控股型。绝对控股型,大家可以民主讨论,大家有权反对,但大事小事最后都是你拍板。这是不是很像那些妻管严的家庭?

  相对控股型。相对控股型,大家可以民主讨论,有权反对,但除了少数几件大事,大部分事情都是你拍板。这是不是很像,那些有商有量,但有人拍板的夫妻家庭?

  不控股型。不控股型,公司大事小事,你都拍不了板。少数几件大事,你可以投投反对票。这是不是很像,那些谁说了都算,谁说了都不算的夫妻关系?结果是,家庭少不了冷战热战,鸡飞狗跳。

  对于公司创始人不控股的情况下,如何控制公司,有4点建议:一是投票权委托制度;二是一致行动人制度;三是持股平台制度;四是AB股计划制度。

  (一).合伙人股权进入的坑

  请神容易送神难。

  下述人员均可以是公司的合作者,但建议创业者慎重将下述人员当成合伙人,并按照合伙人的标准发放大量股权。

  (1)短期资源承诺者

  之前有创业朋友提到,他刚开始创业时,有朋友提出,可以为他创业对接上下游的资源。作为回报,朋友要求公司给20%股权作为回报。

  创业者把股权出让给朋友后,朋友承诺的资源却迟迟没到位。

  这肯定不是个案。

  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可能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短期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因此对于只是承诺投入短期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谈利益合作,一事一结,而不是通过股权长期深度绑定。

  (2)天使投资人

  之前有创业朋友提到,公司早期创业时,3个合伙人凑了49万,做房地产开发的朋友给他们投了51万,总共拼凑了100万启动资金。大家按照各自出资比例,简单直接高效地把股权给分了,即合伙人团队总共占股49%,外部投资人占股51%。

  公司发展到第3年,合伙人团队发现,一方面,当初的股权分配极其不合理;另一方面,公司想引进外部财务投资人。多个投资人做完初步尽调后,表示不敢投他们这类股权架构。创业投资的逻辑是:(i)投资人投大钱,占小股,用真金白银买股权;(ii)创业合伙人投小钱,占大股,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权。简言之,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创始人既出钱(少量钱),又出力。因此,天使投资人购买股票的价格应当比合伙人高,不应当按照合伙人标准低价获取股权。

  (3)兼职人员

  之前由创业朋友提到,他通过朋友介绍,在BAT公司找到个兼职的技术合伙人。作为回报,公司给该兼职技术合伙人15%股权。

  起初,该兼职技术合伙人还断断续续参与项目。后来,参与很少。半年后,停止了参与。创业者觉得,花了大本钱,办了件小事,得不偿失。

  对于技术NB、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兼职人员,我们建议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发放少量股权(股权来源于期权池),而不是按照合伙人的标准配备大量股权。

  (4)早期普通员工

  之前有创业朋友提到,他们出于成本考虑,也为了激励员工,在创业刚开始3个月,总共才7名员工时,就给合伙人之外的4名普通员工发放了16%的期权。做完激励股权后,他们才发现,这些员工最关注的是涨工资,并不看重股权。早期员工流动性也大,股权管理成本很高。

  对于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经过初步磨合的合伙人,可以尽早安排股权。但是,给早期普通员工过早发放股权,一方面,公司股权激励成本很高。另一方面,激励效果很有限。在公司早期,给单个员工发5%的股权,对员工很可能都起不到激励效果,甚至起到负面激励。员工很可能认为,公司是不想给他们发工资,通过股权来忽悠他们,给他们画大饼。但是,如果公司在中后期给员工发放激励股权,很可能5%股权可以解决500人的激励问题,而且激励效果特好。在这个阶段,员工也不再关注自己拿的股权百分比,而是按照投资人估值或公司业绩直接算股票值多少钱。

  (二)合伙人股权进入的经验

  很多人都知道,小米有个土鳖与海龟混搭的豪华合伙人团队。很多创业朋友们问,小米合伙人的股权是如何分配设计的。关于这个问题,首先,小米目前商业上的成就,是多方面的原因,合伙人股权架构肯定只是其中一个方面;其次,每个企业都有不可复制性,但做事情背后的理念与思路有共通性,可以借鉴。我们不会讨论客户项目的具体细节,但可以讨论下根据媒体公开披露信息,我们自己总结的小米做合伙人拼图游戏的理念与思路。

  我们可以看出,小米合伙人团队的特点是:他们都是创始人自己找来的合伙人,或经过磨合的合伙人推荐过来的合伙人,合伙人之间都经历过磨合期;他们都是围绕小米的铁人三项核心业务“软件、硬件与互联网服务”分布;在小米很早期就参与创业,不领工资或领低工资;掏真金白银买股票,团队内部56名早期员工就投资了1100多万美元。

  小米豪华合伙人团队无法复制。但是,小米寻找合伙人的经验值得借鉴:(1)股权分配背后对应的是如何搭班子。先得找到对的合伙人,然后才是股权配置。创业者得去思考,公司业务发展的核心节点在哪?这些业务节点是否都有人负责?这些人是否都有利益。

  (1)合伙人之间要在具体事情上经过磨合,先恋爱,再结婚;

  (2)给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的合伙人发放股权。

  (3)通过圈内靠谱人推荐其圈内朋友,是找合伙人的捷径。比如,如果公司想找产品经理,直接去挖业务闻名NB的产品经理;如挖不成,让他帮忙推荐他圈内的产品经理。相信业内人的眼光与品位。

  二. 合伙人股权的退出机制

  即离婚机制

  之前有创业朋友提到,他们四人合伙创业。创业进行到1年半时,有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不合,他又有个其他更好的机会。因此,他提出离职。但是,对于该合伙人持有的公司30%股权该如何处理,大家卡壳傻眼了。

  离职合伙人说,我从一开始即参与创业,既有功劳,又有苦劳;公司法也没有规定,股东离职必须退股;章程也没规定;合伙人之间也没签署过其他协议,股东退出得退股;合伙人之间从始至终就离职退股也没做过任何沟通。因此,他拒绝退股。

  其它留守合伙人说,他们还得把公司像养小孩一样养5年,甚至10年。你打个酱油就跑了,不交出股权,对我们继续参与创业的其他合伙人不公平。

  双方互相折腾,互相折磨。

  这肯定也不是个案。

  创业企业该如何做好合伙人股权的退出机制?

  (一) 管理好合伙人预期

  给合伙人发放股权时,做足深度沟通,管理好大家预期:

  合伙人取得股权,是基于大家长期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愿意长期共同参与创业;合伙人早期拼凑的少量资金,并不是合伙人所持大量股权的真实价格。股权的主要价格是,所有合伙人与公司长期绑定(比如,4年),通过长期服务公司去赚取股权;如果不设定退出机制,允许中途退出的合伙人带走股权,对退出合伙人的公平,但却是对其它长期参与创业的合伙人最大的不公平,对其它合伙人也没有安全感。

  (二)游戏规则落地

  在一定期限内(比如,一年之内),约定股权由创始股东代持;

  约定合伙人的股权和服务期限挂钩,股权分期成熟(比如4年);

  股东中途退出,公司或其它合伙人有权股权溢价回购离职合伙人未成熟、甚至已成熟的股权;

  对于离职不交出股权的行为,为避免司法执行的不确定性,约定离职不退股高额的违约金。

  如何安全退出?

  举例如下:阿创、阿强、阿发合伙创业。阿强出了30万,占股30%,干了不到半年,掉链子退出。阿强不同意退股,理由很充分:(1)花30万买的股份;(2)公司法没规定;(3)章程没约定;(4)协议没签过。阿创与阿发觉得不公平、不合理,但傻了眼,没有任何合法理由可以收回股权。

  合伙人中途退出时,股份不收回来,即不公平,也不合理。如何避免这种类似的情况,将来发生在大家公司身上,有以下4条建议,一是对于全职的创业合伙人,发限制性股权;二是股权应分期成熟;三是约定回购机制,四是做好创业团队的预期管理。

  限制性股权。建议创始团队分限制性股权,限制性股权首先是股权,其次,有权利限制,权利限制在于股份必须与服务期限挂钩,分期成熟。

  分期成熟。股权成熟,四种模式,总有一款适合你。模式一:跟4年服务期限挂钩,每年兑现25%,也就1/4。模式二:满2年成熟50%,第3年,成熟25%,第4年,成熟25%。模式三:第1年成熟10%,第2年成熟20%,第3年30%,第4年成熟40%,这种模式逐年递增,干的时间越长,成熟的股票越多。模式四:第1年成熟20%,剩余股权在3年内每月兑现1/48。

  约定回购机制。离职时,股份回购价格怎么去确定,七八点建议主要参考三个因素,一是参照股东购买价格的一定溢价;二是离职时,参照公司的净资产,适合重资产类型的公司使用;三是参照最近融资估值的折扣价,适用于轻资产类互联网公司使用。

  预期管理。中国合伙人股权分配,既要尊重经济规律与游戏规则,也要考虑中国的人情社会与特殊物种,先达成软的理念共识,再落地硬的文件签署。最重要的是要有法律意识。

  最后则是团队沟通,大家作为创业合伙人分股权,分了公司大量股权,主要是基于长期参与,长期看好这个项目,而不是短期投机行为。对于创业团队来讲,大家拿的股票主要价格,是长期全职出力,大家早期出钱主要是启动资金,不是股票的真实价格。

  二. 现场问答

  1.现场有创业朋友问到,合伙人股权分期成熟与离职回购股权的退出机制,是否可以写进公司章程?

  我们认为,工商局通常都要求企业用他们指定的章程模板,股权的这些退出机制很难直接写进公司章程。但是,合伙人之间可以另外签订协议,约定股权的退出机制;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尽量不冲突;在股东协议约定,如果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相冲突,以股东协议为准。

  2.现场也有创业朋友问到,合伙人退出时,该如何确定退出价格?

  我们认为,股权回购实际上就是“买断”,建议公司创始人考虑“一个原则,一个方法”。“一个原则”,是他们通常建议公司创始人,对于退出的合伙人,一方面,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股权;另一方面,必须承认合伙人的历史贡献,按照一定溢价/或折价回购股权。

  这个基本原则,不仅仅关系到合伙人的退出,更关系到企业重大长远的文化建设,很重要。“一个方法”,即对于如何确定具体的退出价格,我们建议公司创始人考虑两个因素,一个是退出价格基数,一个是溢价/或折价倍数。比如,可以考虑按照合伙人掏钱买股权的购买价格的一定溢价回购、或退出合伙人按照其持股比例可参与分配公司净资产或净利润的一定溢价,也可以按照公司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一定折扣价回购。至于选取哪个退出价格基数,不同商业模式的公司会存在差异。比如,京东上市时虽然估值约300亿美金,但公司资产负债表并不太好。

  很多互联网新经济企业都有类似情形。因此,一方面,如果按照合伙人退出时可参与分配公司净利润的一定溢价回购,合伙人很可能吭哧吭哧干了N年,退出时却会被净身出户;但另一方面,如果按照公司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价格回购,公司又会面临很大的现金流压力。因此,对于具体回购价格的确定,需要分析公司具体的商业模式,既让退出合伙人可以分享企业成长收益,又不让公司有过大现金流压力,还预留一定调整空间和灵活性。

  3.现场也有创业朋友问到,如果合伙人离婚,股权应该如何处理?

  我们认为,近年来,离婚率上升,企业家群体离婚率又可能偏高。婚后财产的处理,包括股权,都是棘手的问题。离婚事件,影响的不仅有家庭,还影响企业的发展时机,比如土豆网。婚姻还很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原则上,婚姻期间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双方可以另外约定财产的归属。

  因此,配偶之间可以签署“土豆条款”,约定配偶放弃就公司股权主张任何权利。但是,出于对配偶婚姻期间贡献的认可,也为了取得配偶的认可,不至于夫妻关系由于股权关系亮红灯,七八点有他们自己改造设计的“土豆条款”,一方面,确保离婚配偶不干涉影响到公司的经营决策管理;另一方面,保障离婚配偶的经济性权利。

  4.现场还有创业朋友问到,股权发放完后,发现合伙人拿到的股权与其贡献不匹配,该如何处理?

  我们认为,公司股权一次性发给合伙人,但合伙人的贡献却是分期到位的,确实很容易造成股权配备与贡献不匹配。为了对冲这类风险,可以考虑:(1)合伙人之间经过磨合期,是对双方负责。因此,可以先恋爱,再结婚;(2)在创业初期,预留较大期权池,给后期股权调整预留空间;(3)股权分期成熟与回购的机制,本身也可以对冲这种不确定性风险。

  综合七八点股权设计、五华里。本文参考七八点公司创始人何德文文章《合伙人股权的进入机制与退出机制》和杜国栋《创始人之间如何分股权:按贡献估值》 由中国投行俱乐部综合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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