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召开
2021年资本市场改革怎么干,证监会给出了答案。2021年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召开证监会部署了2021年资本市场改革重点任务,总结2020年工作,分析研判当前形势,研究部署2021年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重点任务。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作了题为《把握新发展阶段 贯彻新发展理念 加快推动资本市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工作报告。
二、十大关键表述
1、 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是实现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逻辑和必然要求。
2、 资本市场的内外部环境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风险挑战依然不少,要着力把握好稳与进、系统统筹与重点突破、创新与监管、加大法规制度供给与狠抓落地见效的关系。
3、 科学合理保持IPO、再融资常态化,稳定发展交易所债券市场,完善商品及金融期货期权产品体系。
4、 完善科创属性评价标准,加强对拟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切实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坚决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5、 为稳步推进全市场注册制改革积极创造条件,严格退市监管,拓展重整、重组、主动退市等多元退出渠道。进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
6、 贯彻“不干预”的理念,完善市场内生稳定机制,以更大力度推进投资端改革,加大权益类基金产品供给与服务创新力度,推动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政策尽快落地,优化中长期资金入市环境。
7、 加强宏观形势的跟踪研判,密切关注市场流动性变化,严密监控资金杠杆水平,动态完善应对政策,严防跨市场跨领域跨境的交叉性、输入性风险,切实维护市场稳定运行。
8、 进一步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建立跨部委协调工作小组,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市场操纵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9、 依法从严加强对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管,优化市场生态。
10、加快推进科技和业务的深度融合,强化科技对监管的有效支撑。
三、做好资本市场工作有规律
会议认为,面对疫情全球流行和复杂形势带来的严峻考验,证监会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中央“六稳”“六保”方针,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统筹推进防控疫情、深化改革、防范风险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资本市场总体保持了稳健发展势头。
会议提出,在应对复杂严峻考验的实践中,会系统进一步深化了对做好资本市场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确保资本市场始终保持正确发展方向的根本保证;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是实现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逻辑和必然要求;坚持系统观念是破解资本市场突出矛盾和问题的科学方法论;努力打造“忠专实”的干部队伍是资本市场监管事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支撑。
四、资本市场改革六大任务明确
会议强调,做好今年工作对于资本市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意义重大。证监会系统坚持稳中求进、稳字当头,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系统观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坚持“四个敬畏、一个合力”,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稳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着力提升资本市场治理能力,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是把党的领导优势和资本市场发展规律有机结合。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围绕贯彻“十四五”规划《建议》,合理确定资本市场重点支持的方向和领域,完善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安排,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科学合理保持IPO、再融资常态化,稳定发展交易所债券市场,完善商品及金融期货期权产品体系。完善科创属性评价标准,加强对拟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切实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坚决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二是扎实推进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落实落地。坚持尊重注册制基本内涵、借鉴国际最佳实践、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三原则,做好注册制试点总结评估和改进优化,加快推进配套制度规则完善、强化中介机构责任等工作,为稳步推进全市场注册制改革积极创造条件。统筹抓好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和退市改革方案落地见效,严格退市监管,拓展重整、重组、主动退市等多元退出渠道。进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突出放管结合,深化简政放权。稳步推进制度型对外开放,积极推进跨境审计监管合作,同时加强开放条件下的监管能力建设。
三是努力保持复杂环境下资本市场稳健发展势头。贯彻“不干预”的理念,完善市场内生稳定机制。一方面,以更大力度推进投资端改革,加大权益类基金产品供给与服务创新力度,推动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政策尽快落地,优化中长期资金入市环境。另一方面,加强宏观形势的跟踪研判,密切关注市场流动性变化,严密监控资金杠杆水平,动态完善应对政策,严防跨市场跨领域跨境的交叉性、输入性风险,切实维护市场稳定运行。
四是全面落实“零容忍”的执法理念和打击行动。进一步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建立跨部委协调工作小组,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市场操纵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有关机构和个人的责任追究一抓到底。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配合修订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出台欺诈发行股票责令回购等配套制度。推动期货法立法,加快推进行政和解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条例等法规制定。依法从严加强对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管,优化市场生态。
五是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持久战。坚持标本兼治,消化存量和遏制增量并举,排好优先序、打好主动仗。稳妥化解债券违约风险,加大债券市场基础制度和法治供给,优化债券违约市场化处置机制,加强统一执法,严肃查处“逃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进“伪私募”等相关风险的分批处置,严格落实私募基金底线性要求,建立部际联动、央地协作的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加快推动出台私募条例。强化场内外一致性监管,巩固深化股票质押风险处置成效。会同有关部门将各类金融活动依法全面纳入监管,消除监管真空。
六是加快推进科技和业务的深度融合。聚焦“数据让监管更加智慧”的愿景,全面提升监管科技和行业金融科技发展水平。突出问题导向、应用导向和结果导向,夯实数据治理基础,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强化科技对监管的有效支撑。加强证券期货行业科技发展的统筹规划,大力促进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创新科技在行业的推广应用,提升行业科技安全管理水平。
此次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也重点提到了科创板IPO,这里董秘俱乐部也给大家系统性的整理了科创板IPO上市的标准,以及近两年企业科创板上市标准选择情况,大家可以做个参考。
五、近两年科创板IPO上市企业选择标准一览
自2019年科创板开市以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共有215家企业(2019年70家、2020年145家)在科创板完成上市,合计募资3050.49亿元。
据数据显示,2019年70家上市的科创板公司有63家均选了上市标准一,2020年有119家企业同样选择上市标准一,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019年赛诺医疗一家企业选择了标准二,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2019年仅天准科技一家企业选择了上市标准三,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另外,虹软科技、安集科技、容百科技、晶晨股份、中国通号5家企业选择了上市标准四,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2020年开始,科创板上市企业选择的标准选项多了起来。2020年145家科创板上市企业中,有5家企业选择标准二,10家企业选择标准四,7家企业选择标准五,没有企业选择标准三。
2020年另有1家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1家红筹企业、1家有表决权差异安排和1家具有红筹及VIE架构且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企业完成科创板上市。
上述215家科创板上市企业中,选择上市标准一的企业占比84.65%,选择上市标准二的企业占比2.79%,选择上市标准三的企业占比0.47%,选择上市标准四的企业占比6.98%,选择上市标准五的3.26%。
另外,1家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1家红筹企业、1家有表决权差异安排和1家具有红筹及VIE架构且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企业占比均为0.47%。
2020年除了选择上市标准一的119家企业,奇安信、寒武纪、艾迪药业、国盾量子、天智航5家企业选择第二套上市标准。 芯原股份、龙腾光电、仕佳光子、亿华通、三生国健、孚能科技、埃夫特、天合光能、沪硅产业、特宝生物10家企业选择第四套上市标准。
艾力斯、前沿生物、康希诺、君实生物、神州细胞、百奥泰、泽璟制药7家企业选择第五套上市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II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中芯国际为已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及《关于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相关安排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26号),发行人作为已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市值200亿元人民币以上,且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科技创新能力较强,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华润微为《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所规定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3条的第二套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收入不低于5亿元”。
优刻得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符合并选择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九号公司具有红筹及VIE架构且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符合并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1.3 及 2.1.4 第二套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六、科创板IPO上市标准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
2.1.2 发行人申请在本所科创板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五)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本条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所称净利润、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指经审计的数值。
2.1.3 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相关规定的红筹企业,可以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
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申请在科创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2.1.4 发行人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持有人资格、公司章程关于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具体规定,应当符合本规则第四章第五节的规定。
本规则所称表决权差异安排,是指发行人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在一般规定的普通股份之外,发行拥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份(以下简称特别表决权股份)。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大于每一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其他股东权利与普通股份相同。
在资本市场越来越开放的大背景下,很多企业享受到了很多时代红利,随着改革的深入,企业需要时刻关注最新市场政策,并作出最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策略以及规范制度,从而顺利的进入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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