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虚拟股票的本质是奖金,认识到这一点对于理解虚拟股票至关重要。
什么是虚拟股票
华扬资本对虚拟股票的定义如下:
虚拟股票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被授予者可以按约定享受同等数量的真实股票的分红权或增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公司时自动失效。
虚拟股票的优缺点分析
还是先看图:
从图中很明显看到,虚拟股票不会影响主体公司的股权结构,影响的是公司现金流,所以本质是一种奖金分配,只不过是借用了“股票”的名义。
在实践操作中的几个关键问题
虚拟股票的操作还是离不开常规的几个定,即定人、定量、定时间、定条件、,不涉及定价、定来源,但增加了定分红。
问题一:兑现的资金是以分红方式出还是以费用方式出
这两种方式差异很大。如以分红方式出,相当于实股股东将分红收益让渡给激励对象,计算公式为:
激励对象分红金额=公司税后净利润×持股比例
激励对象所得分红按20%的股息、红利所得纳税。此种方式不会影响公司报表的利润,但由于虚拟股票的持有者不具备股东资格,所以只能是先分给实股股东,再由实股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支付给激励对象。
如以费用方式出,则计算公式为:
激励对象所得分红视为工资、薪金所得(就是前面提到的,本质是奖金),按工资、薪金的所得税政策纳税,一般处理是与最后1个月工资及年终奖合并计算后,按相关政策纳税。此种方式相当于增加支出了费用,所以会降低企业利润。两种方式都会影响公司现金流,实践操作中,多以费用方式出。
问题二:如何与目标考核结合进行动态分红
方式一:分所有利润,设定利润目标
通常会约定,分红的前提之一是要完成保底的利润目标。如没有这种约定,意味着只要公司有利润,激励对象就有分红,出现的结果有可能是实施股权激励后,企业没见的做多好,激励对象挣了不少,就违背了激励的本质。
方式二:分部分利润,未分红部分(即增值收益)设置条件兑现
激励对象享有的增值收益可以约定在一起期限后达到考核条件的情况下兑现,兑现可结合考核条件的达成情况,实现了动态的管理,真正发挥激励作用。
相比而言,两种方式各有优劣。方式一简单、明了,但保底目标难以确定,且容易导致激励对象出现短期行为。方式二将目标放到长期去考核,既有当期的分红激励,又有中长期的增值收益激励,效果更佳,但稍显复杂。
除此之外,在分红收益的处理上,还可设计成“发一部分,留存一部分”,留存部分可以用来在未来购买实股,也可在一定期限后兑现(也可设置一定条件,与方式二类似);还有的做法将留存部分以虚拟增资方式增资进公司增加其持有的虚拟股份额,也可以起到长期激励作用。
总之,虚拟股本质是奖金,设计可以非常灵活。华扬资本长期在股权激励一线实战,积累了大量案例和经验,愿意与大家一起分享。
作者 | 胡春
编辑 | 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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