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展,鼎智科技北交所IPO通过辅导验收

资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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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7 08: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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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9月23日,鼎智科技(873593.NQ)发布了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验收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之辅导协议》。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提交了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

  2022年1月5日,鼎智科技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中完成了辅导备案,辅导备案已被江苏证监局受理,受理日期为2022年1月5日,辅导期自2022年1月5日开始计算,辅导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

  2022年9月23日,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公司在辅导机构中信建投的辅导下已通过江苏证监局的辅导验收。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3430.37万元、4959.51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56.24%、49.88%,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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