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披露日选哪天更合适?

来源:他山咨询  时间:02-24
深市2020年报披露日预约工作已于今天(12月22日)正式开始了,大家有没有约到称心的日期呢?

深市2020年报披露日预约工作已于今天(12月22日)正式开始了,大家有没有约到称心的日期呢?我们现在就来交流交流——什么样的披露日是更合适公司的?


预约时间均始于该定期报告报告期末月20号左右,具体还受交易日的影响。





1

一季报披露安排影响


上市公司一年有四个定期报告,其中一季报及上一年年报的法定披露截止时间均为4月30日,但一季报披露日不得早于上年年报披露日。因此,尽管年报和一季报是先后预约的,一季报的预约披露日也会受到年报披露日的影响——只能选择年报披露日至4月30日之间的日期披露,反过来,年报披露日也可能受一季报的影响:


鉴于年报与一季报披露日存在重合的可能,很多上市公司可能选择同一天披露年报、一季报,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一次到位,董事会、监事会一次开完,节省开会时间及相关精力、费用,当然另一方面,相比只披露年报的情形,势必会增加对应的工作量,公司要确保有足够时间及精力同时处理两份定期报告。



拓展:年报一季报相邻日披露,董事会、监事会可以放一次会议召开吗?


恐怕不行,如年报预约了4.29,一季报4.30,公司如在4.28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和一季报,从及时性角度看似乎没有问题(两个交易日内披露了定期报告),问题在于,公司必定在4.29披露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也即披露审议一季报的会议决议时,一季报却没有同时披露,这就不合理了。




2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披露安排影响


根据两所规则,上市公司如需披露年度业绩预告的,最晚披露日为次年1月31日,也就是说,如果公司能在1.31前披露年度报告,就可以免去披露年度业绩预告的程序,当然,正常上市公司不可能因此而加班加点提前披露年度报告,这样做有点舍本逐末了,小编也是提示下大家,公司如果超前披露会有这个小福利,不过能这么早披露的公司确实也是屈指可数:



同理,根据深市各板块现有规定,如果上市公司拟披露一季度业绩预告但尚未披露上年年报的,应同时披露年度业绩快报,科创板则要求在三、四月份披露年报的公司,最晚二月底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因此如果能够更早披露年度报告,上述业绩快报其实也可以省掉了。



3

窗口期的影响


窗口期,也叫敏感期,通俗地讲,是指相关主体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或者从事类似买卖股票行为的期间,通常是规定明确的重大事项发生前后的特定时间,具体限制请点击查阅往期文章【除了增减持窗口期,还有这些窗口期】


其中涉及年度报告窗口期的主要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买卖股票

板块

窗口期

受限主体

深市

年报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报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含控制主体、配偶、未成年子女)、董监高证代(含配偶)

沪市

年报公告前30日内

董监高

沪主板

[注]

年报公告前1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报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日起至公告之日

持股30%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

科创板

不得启动、实施、参与询价转让:年报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报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

注:根据上证发〔2020〕68号文,《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不再适用于科创板。


(2)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或期权行权

禁止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限制期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也不得在该类期间进行期权的行权。



拓展:对已授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无需遵守窗口期的限制。


(3)员工持股计划买卖股票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也需要遵守上述窗口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限制,通常来说,是按照董监高窗口期标准施行:



拓展: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的,目前无需遵守窗口期的限制。


(4)回购股份或者减持已回购股份

年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不得回购公司股票(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行回购并注销的情形除外);

年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不得减持已回购公司股份(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行的回购)。



4

更新财务数据的需要


譬如交易、关联交易等标准的判断上,根据各板块股票上市规则,公司通常需要根据交易各项指标对应公司最近一期(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数据加以判断,以下是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另外,基于再融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财务类指标导致的*ST)等的要求,披露经审计财务数据或者及时更新已申报项目的财务数据:



拓展:上述数据的更新以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为准,并不要求必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才生效。



5

权益分派安排的影响


权益分派实施时间受年度股东大会的影响——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完毕,年度股东大会最晚召开日是6月30日,最早召开时间则是年度董事会审议后发出通知推算20日后,如果上市公司需要尽早实施权益分派,则需要考虑年度董事会召开时间的影响,而该召开日又是由年度告披露日所决定的。


上市公司需要尽早实施权益分派,除公司内部其他考量外,还需要考虑再融资业务影响,如公司拟实施证券发行,需事先完成已经提出的权益分派方案。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8年6月修订)第十八条: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



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情况的影响


上市公司往往在年度报告审议同时审议一些年度授权议案,比如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年度担保或者年度理财等,当然,其实上市公司也根本没有必要非要和年报一起作出这些审议(考虑有更新的财务数据情况除外),上市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考虑是否要提前进行年度授权,以防止年报披露前发生的交易已经达到披露或者审议的标准:




7

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等中介报告安排的影响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需要事先与公司财务部门以及外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联系,是否能够在拟预约披露日前完成财务报告的编制以及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中介报告的编制工作,以保障年报顺利披露。


建议大家提前就年度拟审议披露文件列出清单,然后逐个排除确认。




最后悄悄告诉大家一个小窍门,如果对于选择何日披露公司尚在犹豫不决中,不妨先往后选,后续再进行调整,尽管变更都要向交易所申请,但是提前会比延后容易得多,而且我们从上面窗口期的限制可以看出,延期披露时窗口期的起始时间可能是根据原预约披露日计算的,这样可能就会增加窗口期的天数。当然,如果公司需要提前披露,也需要先考量实际披露日前的特定期间是否存在窗口期买卖股票的情形哦。

 

千言万语,关键还是记住要合理安排,保障披露一份符合要求的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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