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是公司治理中的四个治理机关(有的国家治理模式并不强调或者并不称为管理层),公司治理模式就是公司权力在四个治理机关之间的配置方式。
我们本文所说的“四方争斗”中的“四方”,并不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而是指大股东、外部股东和董事、监事会主席、管理层。这种划分有些混乱,不符合标准,但却是现实,这种现实恰恰反映了公司一盘散沙的现状。
乱,才是散沙的典型特征。
董事会成了一个权力场,各方在董事会上展开斗争,或前台,或幕后。
四方不总是独立的、争斗的,他们可以随机联合,联合的条件是为了各自的利益。当大股东为了维护自己的控制地位需要与外部股东和董事进行斗争时,他会拉拢监事会主席、管理层,给他们现实的好处或者承诺未来给予利益。当大股东应对完了与外部股东和董事争斗之后,内部斗争就重回原来的节奏,大股东继续打压监事会主席、管理层,监事会主席和管理层继续声讨大股东的缺陷。
四方争斗的原因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大股东无法将公司做好,而又不放权,搞帮派,任人唯亲。
一个人成长环境对他的影响,可能成为一个人终生的优势,也可能成为一个人终生的缺点,是优势还是缺点,全在自我认知、自我调试。有政府工作经历的人出来做公司,经常犯一个明显的错误,经常把公司做成政府机关,用政府机关的思维方式治理运营公司,效率、效益偶尔是他们关注的事情,即使他们关注了也经常不知道如何提高效率和效益。官僚、领导权威是他们固有的思维方式,他们认为这适合任何组织、任何人。
对大股东最大的威胁来自于公司外部股东和董事,因为大股东能够掌控内部斗争的走势。大股东应对外部股东和董事的最好方法是信息不对称,外部股东和董事看结果,大股东讲过程。所以,立法者在股东知情权上多做文章,可能更便于改善公司治理。
公司成了一个官场,大股东的权威是第一位的。他们的口头禅是“谁创建了公司,谁出钱多,就谁说了算。如果别人想说了算,那就把他们的股份全部收走。”人们经常说不要抬杠,但这是一个硬杠。他们把公司搞得越乱、越差,就越没有人购买他们的股份,他们就越是有理由继续掌控公司,继续把公司搞乱、搞坏。
被收紧的狭隘,是没有出路的。
内部斗争的一个典型特征是监事会主席与管理层联合起来,同大股东斗争,经常是多头召集会议,不该开会的也要开会,开会就是吵架,有议题没有结论。
很多人为了不被公司辞退,宁可违心隐忍,也不愿意与大股东发生过激的冲突。实际上,他们还是想把公司搞好的,也有搞好公司的方法,大股东的格局成了他们的天花板。
也有一些人为了公司发展与大股东争论,一次,两次,三次以至无数次,最后对公司失望离开公司。
下属的格局和能力超越了公司领导者,对双方都是一种难以处理的问题。格局好与不好,都是天生的,谁都不可能改变。马厩可以让骏马活着,但无法实现它奔腾驰骋的梦想。对于这样的公司,离开的人大多是有能力而又很少考虑私利的精英。
领导者的公心和格局,对于一个公司非常重要,但我们不要期望好领导常有,历史上如秦孝公、齐恒公、刘帮、刘备、曹操者几何?
对于公司的领导者,要经常问一问自己,我当公司领导者的目的是什么?我想把公司发展成什么样子?我的理想和措施是不是匹配?公司与公司成员、人员是什么关系?
我们承认,很多人不是因为道德存在着问题,而是不知道自己不适合当公司领导者。有些人成为公司领导者,是被情势所迫。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不知道自己的阶段性任务是什么,何时该退下来。
公司领导者平庸、揽权,为个人利益着想;监事会主席、董事、高管有志向、有能力,为公司发展努力。目标上的冲突,是公司四方争斗的根源。
(作者:周学,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企业治理中心副主任,专注于公司法、公司治理理论研究、公司治理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