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首家IPO企业上会前一天,保荐机构撤销保荐,取消本次审议会议,终止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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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08: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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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04已受理、2023-03-19已问询、2023-09-26终止

  因江苏汇联活动地板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撤销保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本所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2023年第88次审议会议,审议江苏汇联活动地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申请,会议相关事项已经公告。

  鉴于江苏汇联活动地板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撤销保荐,根据相关规则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已终止江苏汇联活动地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审核。按照相关程序决定取消本次审议会议。

  2023年9月23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决定:

  一、对广发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 943,396.23 元,并处以 943,396.23 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 7,830,188.52 元,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二、对王鑫、杨磊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5 万元罚款。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年第88次审议会议公告的补充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2023年第88次审议会议,审议江苏汇联活动地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申请,会议相关事项已经公告。

  鉴于江苏汇联活动地板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撤销保荐,根据相关规则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已终止江苏汇联活动地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审核。按照相关程序决定取消本次审议会议。

  特此补充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 年 9 月 26 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 年第 88 次审议会议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2023 年第 88 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会上市委委员

  马义涛 罗俊亮 金俊超 曹小莉 潘妙丽

  二、审议的发行人

  江苏汇联活动地板股份有限公司(首发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 年 9 月 20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上审〔2023〕723 号

  ───────────────

  关于终止对江苏汇联活动地板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

  审核的决定

  江苏汇联活动地板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于 2023 年 3 月 4 日依法受理了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2023 年 9 月 26 日,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本所提交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江苏汇联活动地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请示》(广发证〔2023〕399 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本所决定终止对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审核。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主板 终止 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09 月 26 日印发

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江苏汇联活动地板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 年 2 月 9 日(2017 年12月4日变更为股份公司)

  注册资本:7,27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顾黎明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武进区横林镇卫星村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顾黎明、孙丽芳

  行业分类:C33 金属制品业

  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架空活动地板提供商之一,主营业务为架空活动地板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营产品包括全钢架空活动地板、硫酸钙架空活动地板、铝合金架空活动地板等。

  架空活动地板是由各种规格型号和材质的金属板(钢、铝等材质)、贴面、基材、封边条、可调支架等组合装配而成。架空活动地板一般不直接与地面或楼面接触,通过可调支架与地面或楼面形成一定高度的空间,进而允许机械装置、电力、网络、管道等系统在地板下进行安装与通过。架空活动地板一般要求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和防火性能要求;在数据中心机房、洁净无尘车间等应用场景中,通过面板表面覆盖防静电贴面等方式,满足该等场景的防静电需求。

  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专注于架空活动地板产品这一细分领域,主营产品包括全钢架空活动地板、硫酸钙架空活动地板及铝合金架空活动地板等。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数据中心机房、洁净无尘车间、高端办公楼宇等应用场景,各类产品根据使用的材料材质、制造工艺、产品性能等方面的差异,在具体应用领域方面有所侧重。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2,385.89 万元、42,898.99 万元和42,278.31万元,主要来自于主营产品架空活动地板产品的销售收入。各期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42,064.24 万元、42,667.96 万元和42,007.78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9.24%、99.46%和 99.36%,总体呈现经营稳定的良性态势。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顾黎明直接持有公司45.36%股份,通过汇正创投间接持有公司 12.57%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57.93%股份;孙丽芳直接持有公司37.11%股份,通过汇正创投间接持有公司 0.41%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37.52%股份。顾黎明、孙丽芳二人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95.44%股份,二人合计控制公司 96.22%的表决权,且两人系夫妻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系顾黎明先生和孙丽芳女士,两人系夫妻关系,其基本情况如下:

  1、顾黎明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2041119700915****。

  2、孙丽芳女士,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2042119701106****。

  顾黎明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机织专业。1990 年 8 月至 1991 年 9 月任常州市第四织布厂技术员;1991 年 10 月至 1994 年 12 月任崔桥金属制品厂技术员;1995 年 1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武进黎明机房设备厂总经理;1999 年 1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汇丽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03 年 6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汇联装饰板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 年 5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山东汇联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 年 6 月至今任山东汇联监事;2017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孙丽芳女士,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机电一体化专业。1989 年 5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常州市崔桥锁业有限公司采购经理;1999 年 1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汇丽有限销售主管;2012 年 5 月至 2016 年 5月任山东汇联监事;2014 年 9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汇联装饰板监事;2017 年 12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发行人董事;2016 年 6月至今任山东汇联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 年 9 月至今任汇正创投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3-04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发证券”)于 2023 年 4 月17 日和 7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382023005 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40 号)。

  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65 号),主要内容如下:

  依据 2005 年修订、2014 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2005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对广发证券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现已调查、审理终结。经查明,广发证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广发证券担任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尚生态”)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主承销)机构,签字保荐代表人为王鑫和杨磊杰。

  广发证券出具的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广发证券在担任保荐(主承销)机构期间未勤勉尽责,包括:核查大额银行存款账户程序设计不到位,对美尚生态银行存款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对应收账款的函证程序、尽职调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对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走访程序执行不到位;对美尚生态重要银行借款合同查验不到位;对美尚生态申请文件、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无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支持的内容,未获取充分的尽职调查证据和作出独立判断。

  中国证监会认为,广发证券在为美尚生态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服务过程中,未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未勤勉尽责地对美尚生态的发行申请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出具的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违法行为。广发证券未审慎核查美尚生态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所述“其他违反证券承销业务规定的行为”。对于广发证券上述违法行为,美尚生态项目保荐代表人王鑫、杨磊杰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项,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

  一、对广发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 943,396.23 元,并处以 943,396.23 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 7,830,188.52 元,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二、对王鑫、杨磊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5 万元罚款。

  公司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的违法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9.5.1 条、第 9.5.2 条、第 9.5.3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持续遵循合规稳健的经营理念,进一步强化投行业务内控机制,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全面提升投行业务质量。

  公司相关信息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问题 10.关于其他

  10.1 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从外部受让取得部分专利的情形,且相关技术内容对发行人较为重要。

  请发行人说明:批量受让取得专利的原因及背景,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受让取得的专利应用在发行人产品上的情况以及对应销售收入,是否属于发行人核心工艺。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批量受让取得专利的原因及背景,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在经营过程中,发行人存在向第三方受让专利的情形,主要涉及到钢材磷化处理、硫酸钙基材等相关材料及其制备技术,该等工艺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性程度较高,涉及的技术、工艺、材料制备方法与主营产品钢地板、硫酸钙地板等涉及的加工工艺存在一定共性。其中,钢材磷化处理工艺,系发行人出于对已有产品的技术保护、构建有效的专利保护池、避免潜在纠纷等考虑,向第三方安徽宝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受让。

  硫酸钙基材等相关材料及其制备技术,系公司为增加在主营产品基础材料加工、新型基材研制等领域的技术储备、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优势、为后续主营产品产业化开发及技术升级进行技术储备等考虑,基于与孙晋玉、山东绿源固废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技术交流,对其相关技术有较为深入的了解,签署了专利转让合作协议,向该等主体购买发行人认为有必要纳入自身技术储备及专利保护池的专利。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 71 项专利权,包括 10 项发明专利,60 项实用新型专利,1 项外观设计专利,其中受让取得的专利有 7 项,受让取得的专利情况如下:

  (二)受让取得的专利应用在发行人产品上的情况以及对应销售收入,是否属于发行人核心工艺

  1、第一项专利(“一种钢材的磷化处理工艺”专利号 201611214366.4)该项专利主要应用于发行人全钢架空活动地板产品磷化生产工艺环节,属于前处理工序,主要原理系通过在钢材基体表面形成磷酸盐转化膜,防止钢材金属表面腐蚀。该项专利技术属于基础性生产技术,不属于发行人核心工艺。

  该项专利自 2019 年 1 月受让后即用于发行人全钢架空活动地板产品的生产中,报告期各期对应全钢地板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 22,033.42 万元、18,870.40 万元和 21,791.01 万元。

  2、第二至七项专利(“一种负离子健康石膏板”专利号 201610439348.X 等)上述受让专利中,其中,第二、三、六项系针对目前硫酸钙架空活动地板

  产品开发设计的新型基材材料及对应的加工生产装置,目前该等项目仍处于初创研制阶段,且适用于下游客户特别要求等情形,整体生产需求相对较小,应用频率较低,不属于发行人的核心工艺,目前未实现具体产品的制造与销售,未产生经济效应和对应销售收入。

  第四、五、七项专利系发行人通过该等专利完成对现有技术的储备与扩充,以此为研发创新基础,从而对现有硫酸钙产品的生产工艺的进一步改进与升级。

  由于该等专利系过渡储备技术,不属于发行人的核心工艺,无对应的具体产品应用情况和对应的销售收入。

  总体而言,发行人经营至今,产品种类较为成熟,产品结构相对稳定。

  行业发展至今,业内研发技术已较为成熟,目前研发工作主要聚焦于工艺、外观设计方面。相较于业内竞争对手,多层次、系列化的产品梯队、整体方案设计能力、规模化生产能力等系发行人取得市场领先地位、获取一大批知名项目的关键。根据公开信息查询,目前发行人与国内主要竞争对手拥有的专利情况相同,主要集中在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数量较少,具体情况如下:

二、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过程如下:

  1、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查询证明,核查发行人拥有的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权属是否明确、有无瑕疵、有无被终止、宣布无效以及侵害他人权利的情形;

  2、取得发行人受让专利的相关协议文件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手续合格通知书》等;

  3、取得子公司山东汇联与专利转让方孙晋玉签署的《技术顾问聘用协议书》;

  4、登录裁判文书网、人民法院公告网等网站查询发行人相关专利是否存在诉讼情况,核查受让取得的专利的相关转让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5、访谈发行人研发人员,了解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及其专利;核心技术来源及形成过程;受让取得的专利的具体技术内容、受让原因,确认是否已运用于具体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受让取得“一种钢材的磷化处理工艺”专利的原因及背景是为优化公司的生产工艺,加强对主要生产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发行人与转让方根据专利的实际应用情况和使用需求协商确定价格,定价公允。

  2、山东汇联批量受让取得 6 项专利的原因及背景是为优化山东汇联的生产工艺,山东汇联于 2021 年 12 月 26 日与孙晋玉签署了技术顾问聘用协议(协议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 月 1 日),将孙晋玉聘用为山东汇联的技术顾问。同时为了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山东汇联受让了孙晋玉及其控制的山东绿源固废产业技术研究院所持有的与石膏板、硫酸钙防静电地板相关的专利。

  山东汇联与转让方根据该等专利的研发投入成本、实际应用情况及市场行情等协商确定价格,定价公允。

  3、发行人及子公司批量受让取得专利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4、发行人受让取得专利均不属于发行人核心工艺;除“一种钢材的磷化处理工艺”专利应用于发行人全钢架空活动地板产品磷化生产工艺环节并产生经济效益之外,其余专利均未应用于相关产品,未对应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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