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网站4月24日发布的桂银罚决字〔2025〕4号、5号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广西宾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宾阳农商银行)因存在“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等4方面的违法行为,2025年4月18日被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处以警告并罚款83.9万元的处罚。
同时,时任宾阳农商银行副行长磨某军因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方面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3.3万元。
图片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