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下午,格力电器公告称,自11月17日起由公司董事长董明珠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至此,董明珠除同时担任格力电器董事长、品牌代言人外,又多了一个董秘的身份。
8月17日,格力电器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望靖东递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后望靖东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随后11月初,广东证监局网站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在格力电器入股海立股份的过程中现内幕交易,不排除格力董秘望靖东传递内幕信息的可能。
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及,内幕交易当事人喻筠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望某东关系密切,二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存在4次电话联系,且喻筠在与案外其他人微信聊天时,明确提及“有钱买海立,明天公告了”。
此消息一出,业内普遍认为望靖东辞职的原因系陷身上述内幕交易一事。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满足信息披露工作需要,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张伟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张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自2020年11月17日起由董明珠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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