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春(ID:laohuaiyy),华扬资本高级合伙人 股权设计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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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权设计的定义,我在上一篇文章《究竟什么是股权设计》当中做了一些阐述,先回顾一下:
《究竟什么是股权设计》
股权设计是指将持股比例、收益权、表决权针对公司不同的股东作出一系列安排,并将这种安排的结果以持股方式、治理结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协议承诺等各种方式在形式上予以保障。
那么,究竟如何进行股权设计?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点:股权结构是不是设计出来的?按照上面的定义,股权结构最终呈现出来的是一种结果,而结果不一定是完全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即未必是完全按照设计来的。
所以我的观点是:股权结构并不是设计出来的,而是利益各方博弈出来的。
会有很多创业者问我,三个人创立一家公司,是不是有个人占到至少1/2以上比较合适,是不是平分股权不合适。
创业合伙一定要有核心,在一些重大决策上要有人能够依法拍板,不至于因彼此表决权相近而陷入决策僵局。所以从理论上讲,一定是有人占大股,至少对一般事项有决策权。但我往往会反问:如果其他两人以均分股权作为设立创业公司的前提,怎么办?
我们不得不承认,很多时候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我们不能强求也无法保证合作方一定会接受我们设计的股权分配。按照理论去设计,均分股权肯定是不行的,但如果对方不让步,这样的结果可能是这家公司都不一定成立得起来。
各利益相关方到底是想达到什么目的?在此目的之下,自身有何底线?这就是我说的“博弈”的体现,本质上还是取决于各自“博弈”的筹码。
参与博弈的各方应根据自己的筹码设定自己的底线,在底线之上去寻求各方的最大公约数,这才是做事的想法。
没有底线的博弈,本身就违背了“人合”这一设立公司的基本特性,与巧取豪夺并无两样,是一种“强盗逻辑”,即使勉强合作,未来也一定是天雷滚滚。
很多创业者在思考股权分配时,常见的说法是“未来公司大了,怎样怎么样”,觉得这也是问题,那也是风险,所以一定要怎样分配。这总让我想起“夫妻二人做梦中了彩票因处置分歧而吵架”的段子——为了一个暂时还不存在的“价值”去做股权设计,却忽略了当下如何设计才能快速的让公司步入正轨,是不是有点舍本逐末呢?
当然,但这并不代表股权设计不重要,因为它为博弈划定了边界、建立了规则,使这种博弈不至于失序。
所以,我一直坚持认为:最好的股权设计,是在不突破各方底线的同时,留足对于未来的美好想象空间,各方都应从“成事”的角度去思考当下的股权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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